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,
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。
歐盟機械CE認證指令并非針對技術性細節,而是著重在機械設計和結構相關的安全與健康規定上。目前的機械指令(98/37/EC,于1998年7月23日由歐盟官方公報頒布),替代了1989年頒布的89/392/EEC,及后續修訂的指令91/368/EEC,93/44EEC和93/63/EEC。而自1995年1月1日起,機械指令正式成為歐洲的強制法規,同時所有歐盟會員國須將其一些基本規定納入各自國家的法律。
歐盟機械指令98/37/EC適用于各種機械及在市場上銷售的安全零部件,但對一些特定的機械則不適用。機械CE認證指令的完整規范,包括合格聲明的發布及CE標志的應用,也適用于二手或翻修機械,其中包括:
1.?首次由歐盟(歐洲經濟區)以外國家進口到該地區內的二手或翻新機械。
2.?來自世界各地,經拆解及重組后組裝成新的機械,有新的設計和新的風險。
機械CE認證指令中所述的機械包栝單臺的機械、有聯系的一組機械和可更換設備。
1.???機械是指由若干個零部件連接而成的組件,其中至少有一個零部件可以運動,并通過適當的制動器、控制裝置和動力回路連接起來,并有特定的用途,如物料的加工、處理、搬運、包裝等。主要包括下列各類產品:木材加工機械、金屬切削機床、鍛壓機械、農林用拖拉機及其配套機械、橡膠及塑料機械、包裝機械、起重運輸機械、儲存設備、建筑機械、食品加工機械、熱處理設備、地下采礦機械、印刷及造紙機械、鑄造機械、紡織機械、洗滌機械、壓縮機、內燃機、泵、制革機械、消防設備等。
2.???機械的組合,為達到同一目的由若干臺機械經過適當配置和控制成為一個綜合 整體,實現完整的功能。如自動生產線、柔性制造系統。
3.???可更換設備是指那些可以改變機械功能的、可拆卸更換的設備,這些設備可投入市場銷售,可由操作者將他們與一臺或一系列不同機械或牽引機裝配在一起,該設備不是備件或工具。這些設備可自備動力或不具備動力,如裝在機床七的車端面裝置。